去年11月间,新北市一名年仅14岁的国二少女在脸书创立群组,主动邀请2名13岁、2名12岁的少年加入群组,隔天5人相约至饮料店碰面聊天,随后竟相约到其中一名少年家中,少女自愿轮流帮4名少年**。
事后少女将此事告诉其他同学,老师辗转得知后,赶紧转告少女父母,少女的父母愤而向4名少年提告,4名少年随即被移送新北地院少年法庭,由法官裁定保护管束。
少女父母向4名少年及其父母共求偿45万元民事赔偿,其中1人和女方达成8万元和解获撤告,新北地院今判另3名少年及其父母须赔偿少女及其父、母共24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