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少女**照曝光 20岁男判刑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5-07 12:40:17  评论(/)

新北一名男子3年前和13岁少女交往,趁暑假在家多次要求少女**,拿手机拍照留念,但少女学姐去年借手机时,偷把照片传给胞弟,再传上LINE群组,广为流传,学务主任发现通知家长并报警。法院依妨害*自主、儿少*交易条例,判他3年2月徒刑。

判决书指出,20岁男子3年前和13岁少女交往,他趁暑假期间带少女回家,在客厅沙发上拥吻,一度想偷尝禁果,但因没有经验,最后无疾而终。

他事后仍不死心,多次带少女返家过夜,要求少女**3次,拍下**照片存在少女的手机中。少女学姐去年7月借用手机,发现**照,把照片用LINE转传给胞弟,他又LINE在群组,学务主任得知后通知少女父亲,另报警处理。

少女讯时表示,两人是男女朋友,男方有征得同意才**,当下没有遭到胁迫。男子也坦承犯行,直说年轻不懂事,法院审理,考量他无前科又具悔意,只因经济状况不佳,才未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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