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内迟到78天、请假75天 遭资遣提告判败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5-08 13:29:40  评论(/)

数位科技公司张姓女员工半年内迟到78天、请假75天,祖母丧假还出游打卡,遭公司资遣。张女认为遭歧视怀孕,被骗同意接受资遣,提告请求确认雇佣关系仍存在。法院认定,张早知公司要招募人力,达成合意资遣,并无被骗,判决败诉。

张姓女子在2013年5月起在新北市一间数位科技公司负责行销工作;去年5月,公司决定将她资遣,通知后双方达成合意。但张女7月向新北市政府提出劳资争议调解申请,8月再向市府申诉公司就业歧视,两项均不成立。

张女再提告,主张公司资遣理由如经营不善、不再推出新产品、人力过剩等,事后证明均是蓄意欺诈,发的资遣费也未依约定,她要撤销资遣合意,雇佣关系仍存在;公司主要就是察觉她怀孕,避免她依法请领各项福利,属于怀孕歧视恶意资遣。

公司则称不知张女怀孕,没有欺骗,是她工作最后半年,迟到78天、请假75天,上班期间又处理私人投资,沟通无效;张女造成公司营收下滑,还以祖母过世、过于伤心为由解释,丧假期间却四处游玩,公司才决定资遣。

tags:请假   迟到   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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