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女童3年 **多名女童行为*情至极[热点]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股城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5-09 23:10:17  评论(/)

近日,一名教师**女童3年的新闻曝光,社会议论纷纷。身为教师,竟然长期**数十名女童,如此疯狂嚣张的卑劣行径,令人发指。众所周知,教师**未成年女童,不仅严重违背师德,更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所以,必须严惩。

在长达3年的时间里,湖南攸县农村小学男教师邓某涉嫌**班内多名女童。数名当事人称,班内23名女童大多数曾遭邓某抚摸身体,部分学生称被其带至教师宿舍遭**。尽管邓某**行为曾被举报到校方及学区,但学生、家长、校方及学区均未报警,涉事教师被调至另一农村小学继续任教。

让人感到难以接受和不解的一个事实是:教师**女童3年,竟然“3年无人报警”,学生、家长、校方及学区均未报警,不仅如此,在受害女童家长“将情况举报到学区及校长处”后,涉事教师仍然被一再姑息包庇。甚至在举报已被调查属实后,当事校长还坚持认为,邓某“工作认真负责”、“教学成绩优秀”。

一个长期**女童的教师,竟然还能被校长认为“认真负责、优秀”,如此是非善恶不分、缺乏起码教育常识的教师观、教育观,是对教育这一“阳光底下最光辉”的事业本身的一种严重羞辱、**。一名教师如果连学生最基本人身权利都敢于肆无忌惮地长期侵犯、践踏,他还如何可能算是“负责、优秀”?如果这都能算“负责、优秀”,那“不负责、不优秀”的又该如何?

很明显,如果不是因为所在学校、学区相关人员的包庇纵容,长期对**女童事实“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置若罔闻”,这名*狼教师的**女童违法犯罪行为,绝不可能如此有恃无恐,也决不可造成“班上大多数女生都曾遭**”的严重后果。

因此,在某种程度上讲,相关学校学区管理者事实上也是上述**女童事件的帮凶。因此,对于这起教师**女童案,不能仅止于对邓某“刑拘并开除公职”,还必须进一步深究相关管理部门助纣为虐、玩忽职守的法律责任。

tags:**   女童   **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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