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盖弥彰 男偷店家手机再放回露馅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5-10 14:21:34  评论(/)

有窃盗前科的萧姓男子涉嫌到高雄市鼓山区一家面店内偷窃手机,警方循线上门查询时坚决否认犯案,却于事后将所窃取的手机放回店里桌上,随即迅速离开,被录到身影成犯案证据。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鼓山分局今天表示,被害人向警方报案,指摆放在面店内工作台上的手机失窃,警察立即调阅装设于店内的监视录影器影像,发现有一名男子窃取手机。

警方从涉案人所骑乘的车辆查出是萧男犯案,但萧男到案后只供称案发当时确实到过现场,坚决否认有窃取手机行为。

警方表示,几天后,被害人又告知警方他所失窃的手机再出现于店里桌上,警察再度调阅店内监视器,赫然发现是萧男返回案发地点,将所窃取的手机放回店里桌上,随即迅速离开。

警方拘提萧男到案,虽然他全盘否认,警察出示相关监视器所拍下的将所窃取的手机放回店里桌上影像,成为犯案证据。

警询后,全案依窃盗罪嫌移送高雄地检署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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