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署指若公屋商场业主向社福机构收取额外费用会追究到底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网业电台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5-10 21:05:05  评论(/)

蓝田广田邨及观塘彩霞邨部分非牟利机构,早前被业主要求在租金以外,收取管理费。运输及房屋局常任秘书长应耀康出席立法会一个委员会时指,房署已向广田邨的业主发出律师信,正等待对方回复。应耀康指,虽然事件对社福机构造成滋扰,也令公众和业主知道,买卖契约中的契约包含优惠租金条款,新旧业主都必须遵守,否则房署会追究到底。

工党张超雄批评领展拆售公屋商场,人为推高通胀,无理会公屋居民生活。工联会麦美娟要求当局回购商场,但应耀康指,政府无计划回购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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