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运杀人郑捷伏法 小学便立誓杀人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5-11 01:35:35  评论(/)

郑捷犯下台北捷运杀人案,造成4死22轻重伤,最高法院4月间判处死刑定谳,法务部今天晚间8时47分至51分之间执行枪决郑捷3枪伏法。根据判决书,郑捷就读国小时,因乱吹奏直笛遭女同学投诉,便立下“要杀死2名同学”的誓言;就读国中时更曾携刀上学、萌生杀老师念头。

郑捷在民国103年5月21日,以预购的钢刀,搭台北捷运板南线开往土城永宁的捷运列车,自龙山寺站起,在车厢随机杀人,直到列车抵达江子翠站,造成解青云、张正翰、李翠云、潘碧珠等4人死亡,以及其他22人轻重伤。公诉检察官朱朝亮在检辩双方辩论时指出,郑捷挑台北捷运站距最长的龙山寺站到江子翠站下手,平均每6.8秒杀1人。

最高法院判决指出,郑捷是犯案当场被捕,罪证明确;且他行凶时意识清楚,没有心神缺陷或精神丧失。他所犯下的罪行重大,属于两公约规定的最严重之罪,判处死刑符合比例原则。

另外,根据高院判决书指出,郑捷成长在健全的小康家庭,原本并非思想偏激的人,但就读国语实小期间的某次音乐课,因乱吹奏直笛遭女同学投诉,郑捷在老师要求下向女学生道歉,加上与另一名女同学相处上偶有对立,因此立下“要杀死2名女同学”的誓言。

判决书提到,民国94年郑捷就读弘道国中时,因为校方对学生管教严格,郑捷自认遭受不公平对待,竟萌生刺杀老师的念头,甚至携带美工刀长达1个月之久;期间因遭董姓同学辱骂,竟持安全剪刀戳刺,日后每当遇到挫折、压力时,经常出现以“杀人取代隐忍”的想法。

判决书并指出,郑捷高中时期为了引起他人注意,在无名小站上留下杀人誓言等文章,后来为了兑现这项诺言,决定报考国防大学理工学院、接受军事及体能训练,但因课业成绩不合格遭到退学、加深忧郁,决定执行杀人计划,才持钛钢刀在捷运上犯下砍人案。

郑捷犯案后被检方求处死刑 ,收押台北看守所近2个半月期间,从未向死者家属表达歉意,还被媒体拍到他体态发福在北所内随其他收容人到篮球场放风打球,还带着笑容与其他收容人一起跑步、聊天。令许多受害者和家属对于郑捷犯后态度恶劣至极、犯案却无悔意,非常不谅解。

最高法院4月7日开庭破例提讯死刑案被告,郑捷在生死辩一反过去寡言,说出3点心声。他首先对死者及被害人家属说“对不起,我做错了”,虽然如果互换立场,他可能也不会原谅凶手,但他还是要道歉。

郑捷还说原本想说早点被判死刑枪毙算了,但看见律师的努力,他不想让对方心血被白费,转而配合律师策略。希望透过律师的努力,让法律往好的方向发展。

郑捷当时说或许过几个月就被枪毙,所以他以监所内所见所闻批评矫正署应该改名叫惩罚署,并指矫正署把收容人变成人型废弃物,做加工品手指变形、出狱受到歧视,“监所根本是锁链加工厂”,高雄监狱挟持案后,收容人诉求也石沉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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