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捷昨晚八时被告知法务部长已签署死刑令,稍后要执行;四十七分钟内,他吃完最后一餐、留下遗言后伏法。执行死刑时通常有高检署检察官及法医到场,并经过以下六步骤:
一、看守所人员与高检署法警将死囚从看守所押解至台北监狱附设刑场,这也是死囚生前最后一次“离开”看守所。
二、死囚要执行枪决前,先在刑场旁的简易庭,由高检署检察官针对死囚进行人别讯问,并询问死囚有无最后心愿。
三、死囚吃最后一餐的地方是张小桌子,通常所方会准备卤蛋、小菜及一瓶高粱酒,还会有烟给死囚抽。
四、刑场小土丘会先铺上棉被,接着死囚趴在棉被上,由特约法医在死囚背后画出心脏部位,由法警开枪执行,法医再确认死囚已死。
五、看守所人员以白布覆盖死囚,由礼仪公司人员将遗体运走,枪决执行过程到此告一段落。
六、死刑执行结束后,看守所、高检署法警等参与执行人员,会在刑场外的地藏王菩萨前烧冥纸拜拜,祈求死者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