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认为搜狗输入法在360搜索产品中利用其工具地位,诱导用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点击候选词进入搜狗搜索结果页面,造成用户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将北京搜狗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1000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诉称,其是360搜索、360浏览器等产品的权利人,360搜索作为原告的重要产品,凭借优秀的产品体验,在用户中享有良好声誉和极高的知名度。北京搜狗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是搜狗输入法的著作权人,也是搜狗搜索网站的权利人和运营方,双方具有竞争关系。原告发现,在360搜索等原告产品中使用搜狗输入法输入关键词时,搜狗输入法诱导用户点击相应的候选词,使用户发生混淆,从而进入搜狗搜索结果页面。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造成用户对搜索服务来源的混淆,从原告处劫持了大量流量,不当争夺、减少了360搜索引擎的商业机会,构成不正当竞争,故向法院提起诉讼。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