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卫生局:幼添明等标示不实下架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5-12 19:43:51  评论(/)

新北市政府卫生局查核普登生技公司,发现贩售的“幼添明儿童咀嚼锭”等产品,有效日期标示不实,已经要求下架回收销毁或退运,以避免问题产品流通市面。

普登生技公司今天表示,对于所销售的美国西必奇生技大药厂,制造的“天添明、幼添明、特补乐”等项产品,消费者如果购买的是4年期的产品,公司接受可以无条件退款退货。

消费者可持产品或发票,至原购买通路,或直接联络业者退款或换货。

登普生技公司并且今天发函给通路商指出,所提供美国西必奇生技大药厂制造的产品,所有的食品查询都以卫生福利部为准,至于法律责任,由登普公司承担。

卫生局表示,11日上午会同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北区管理中心,至新北市普登生技有限公司查核,查获该公司贩售的“幼添明儿童咀嚼锭”等产品,有效日期标示不实。

卫生单位清查,标示不实产品。登普公司公告的包括特补乐、荷补益、特补健、复络速、复络强、青添明、赐得明、天添明锭、骨乐舒灵、通循胶囊、赐股妥、速劲胶囊、幼添明儿童咀嚼锭、莹可。

上述产品是自世鸿药业公司进货,但世鸿公司未依照进口食品申报资讯如实标示,涉嫌擅自分装,延长效期。

普登公司下游厂商,多为连锁药妆店、医疗器材行及网购通路等。卫生局现场除封存违规产品,另要求厂商立即通知下游业者下架回收问题产品,并提报销毁或退运计划书,经核可后再销毁或退运。

卫生局说,业者贩售的食品标示不实,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可处新台币4万至400万元罚款;情节重大者,并得命其歇业、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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