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否具有能力投票?美国旧金山市议会已通过初步表决,现在确定将此案送诸公投,将端看11月公投开票出炉后的结果。
根据《旧金山时报》报道,10日下午旧金山市议会针对16岁以上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否可以于地方选举投票进行初步表决,最后以9比2的票数通过,决定将于11月把该议题交付公投决定;若此项公投过关,未来旧金山势必将修改市宪章。
据报道,投下反对票的2名市议Y,麦翡(Mark Farrell)和郭娴(Malia Cohen)在反对的理由上皆认为,旧金山在不同议题上对年龄的限制不一致。诸如合法买烟年龄才刚从18岁提高到21岁,但现在却把投票权下修到16岁,这定义显得很矛盾。
麦翡举自身例子表示,自己16岁时,仅关心是否能考到汽车驾照、要和谁打棒球,以及跟女朋友去参加毕业舞会... 压根没想到投票这档事。他也指出,今年市议会才提高抽烟的年纪至21岁,现在又认为青少年有足够判断能力投票,这根本说不通。
另一位投下反对票的议Y郭娴也警告,一旦青少年被认定有投票权,在法庭上,将会被法官视同为有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来审判。
投下赞成票的市议Y马兆光(Eric Mar)则乐观的表示,他16岁女儿绝对已有成熟的判断能力可以投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