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法院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坚持实效导向,严格执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压缩老赖逃债空间,取得了较好的执行效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最高法院和市高法院的相关要求,该院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执行局、法警队、研究室、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迅速制定实施方案,研究部署实施步骤,严格按照节点要求,推动落实执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
二是明确目标任务。以全国法院开展的积案清理活动为契机,该院将2014年以前未执结的案件及之后新收的执行实施案件,在充分核实信息的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全部纳入失信名单。对恶意规避执行,情节严重的失信被执行人充分曝光,进行“两限”,即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罚款、拘留,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坚持实效导向。2014年以来,该院累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158人次,在报纸、商圈LED、江北区官方微信平台、市高法院公众服务网、我院门户网站、社区张贴栏发布失信名单5000余人次,罚款27件次,罚款金额20余万元,决定拘留302人次,实际拘留152人,移送公安机关拟追刑3人次,督促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案件2027件,累计兑现案款3.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