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法院通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一年行政审判工作情况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北京法院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5-18 10:50:15  评论(/)

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以来,房山法院认真贯彻执行新法的规定,化解了大量行政争议,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力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5月17日上午,房山法院召开“促进依法行政暨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一周年”新闻通报会,重点通报一年来该院审理的行政机关败诉案件的类型、败诉原因,并结合审判实践对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水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出建议。

2015年,房山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409件,审结378件,其中行政机关败诉案件78件,占结案总数的20.6%。上述败诉案件类型主要集中在拆除违法建设及政府信息公开两类案件。

据房山法院新闻发言人、政治处主任沈波介绍,在行政机关败诉案件中,政府信息公开案件败诉率较高。

沈波在通报会上指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始实施,行政机关的工作模式和思维都要发生一定的改变,行政机关难免产生一定的“不适应”,但这也并不能逆转政府信息公开的大趋势,故政府应增强信息公开意识,以公开为原则,接受公众的监督。同时,要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甄别信息公开申请的内容,区分对于不同的告知类别,重视对告知理由的说明,特别是不予公开的理由应尽量详尽、合理。

通报会上,结合法院审判实践,房山法院对行政机关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提出五项建议,内容包括:规范执法程序,建立健全专门执法机构;进一步推进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加大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监督权;全面依法规范行政复议工作;继续推进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执法程序的规范化,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首要前提,行政机关要摒弃“轻程序”的思想,就要在行政行为作出前规范执法程序,既要保障实体正义,还要保障程序正义。为此,在发布的五条建议中,规范执法程序成为首条。

在法院的审判实践中发现,部分行政机关没有真正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直接影响其依法行政水平和应诉能力。面对法治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全面介入政府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各领域、各环节,有利于各级政府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管理法治化。

据此,房山法院建议尚未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应当及时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已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要对法律顾问的能力进行认真筛选,建立政府法律顾问竞争*选拨聘任制度、工作规则及待遇和工作经费保障制度,提高法律顾问工作积极*、工作质量和水平。

会后,房山法院行政庭庭长陈秀清说:“结合审判实践,对行政机关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提出有益建议,这是我院探索构建司法与行政的良*互动机制的重要内容。它对于源头减少执法不规范行为,不断促进行政机关规范执法、依法行政,有重要意义。我们希望,通过把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行政机关,为行政机关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为法治政府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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