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纠纷谎报火警 妇罚6千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5-18 12:12:51  评论(/)

谎报火警当心消防局开罚!3年前高市消防局接到一名女子连打4通电话,谎称苓雅区光华一路有火警,消防人员到场根本没火灾,经调查发现,女子与店家有消费纠纷谎报,消防局依违反消防法第36条可处3千元至1万5千元罚款,开罚6千元,但女子至今未缴罚款。

高市消防局指出,该案例是县市合并以来第一起因谎报火警开罚,这名女子迟未缴罚款,每年依行政执行法程序移送,“只能等她出现”,开罚日起算10年为执行期间。

消防局表示,102年1月女子谎报火警,消防队员到场后发现根本没有火灾,向民众查证是这名女子报案。发现女子与店家有消费纠纷,消防员多次通知女子到案说明,都拒不配合,消防局根据消防法开罚6千元。

tags:谎报   火警   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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