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法院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执行措施,强化执行惩戒,深化执行联动,细化执行管理,扎实推进执行案件办理。今年1至4月,该院共执结案件1649件,同比上升67.07%,切实保障胜诉申请人合法权益。
一是强化执行惩戒。严格依法运用强制执行措施,促进执行兑现。今年1至4月,拘留4人,罚款1人。落实《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公示曝光的实施方案》,在綦江日报、綦江电视台等媒体发布执行公告,在人群聚集地广场通过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通过网络公示曝光失信被执行人375人次,切实加大信用惩戒力度。
二是深化执行联动。与辖区金融单位召开执行工作联席会议,深化与金融单位的执行联动机制,巩固提升联动效果。主动向上级法院汇报当前执行工作开展情况,积极争取支持。在涉众涉稳、征收拆迁等重大案件执行中,主动协调党委政府、基层组织、代表委员等协助或监督执行,妥善执结系列重大民生案件。协调审判部门向案件败诉方送达《主动履行义务告知书》,提示执行风险,督促主动履行。用好执行指挥中心,加强执行快速反应联络工作,强化内部协作联动,保证执行快反。
三是细化执行管理。开展执行工作业务培训,通过结案提醒、约谈承办人、约见和回访当事人等方式加强案件管理,保证办案质量。实施《执行案件承办人更换办法》,严防消极、拖延执行现象。以执行质效为基础建立执行法官月考评机制,采取座谈谈心、明确权责等措施强化执行局临聘人员管理。加强值班管理,要求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保证执行快反。严格执行救助审批程序,规范救助金使用管理。落实《执行案件讨论规定》,严格限制案件讨论范围,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