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浪子回头金不换,对于山东济南的惯偷刘成来说,这句话显然是个谬论,因为,曾经入狱3次的他虽然这辈子大多数的时间都在坐牢,但出狱后的他到现在都没有改邪归正,纵使现在身价已经7、8百万,在狱友的叫唆之下,他竟然又重操旧业,偷了人家4万块钱。。。
1997年的时候刘成刚刚19岁,由于从小家庭条件不好,父亲也不怎么管家里,刘成兄弟两人从小就跟着母亲一起生活。“母亲很辛苦”,刘成告诉记者,自己家里只有三亩地,平均一亩地700多斤粮食,但是交公粮就要交1000多斤。
“不够吃”,刘成和哥哥很早就不再读书了,哥哥在济南打工,自己则在辍学之后就开始干建筑,做泥瓦匠。学了半年始终没有出师,家里又急等着用 钱,刘成动起了歪脑筋,“盗窃了一辆摩托车,价值三千块钱左右”。很快,刘成就被抓获,并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于1999年5月25日出狱。
“我并不抵触干活,就是挣钱太少了”,刘成告诉记者,“在监狱里三年没学到东西”。由于年纪太小,刘成并没有把在监狱中的改造当成一件将影响自 己一生的大事来对待,与此对应的,犯人之间的交叉感染却给他留下了不少的印迹,“接触的很多犯人判刑都很重,尚且满不在乎”,这无疑加大了刘成的接受尺 度,他开始觉得“三年不算事”。
出狱之后,虽然家里经济条件依然困难,但是刘成再也不想干正事了,只想着走捷径。出狱两个月之后,刘成再次重复了三年前的剧情:盗窃摩托车,然后被抓。唯一的“进步”是这次的摩托车比以前值钱了,价值12000元。
又过了三年,2002年2月份,刘成再次出狱。
刘成的第三次入狱是漏网之鱼,但是当时并没有被警方抓获。原来,1999年7月份,刚刚出狱一个多月时间的刘成就参与了一起入室抢劫,而组织这次抢劫的组织者因为知道自己因盗窃刚刚刑满释放,所以找到了自己。
刘成介绍,当时参与这次抢劫的共有四人,几个人商量一下,打算去抢劫一家搞批发的个体户,因为“赶集那天他家能有12万”,四人一拍即合,决定夜里入户去抢。
刘成告诉记者,自己几乎每一次违法犯罪前都要饮酒,这次也不例外。七月份天气炎热,几个人喝完了酒“去的有点早”,两个人负责把风,刘成和另一 个人负责实行,由于入夏后普遍睡眠较浅,且街坊乘凉者很多。被发现之后刘成用刀子将人砍伤,一分钱没到手就跑了。事后,这次犯罪最终没有逃过警察的法眼, 刘成也迎来了自己最漫长的刑期,12年。再次出狱时是2012年的10月12日。
12年漫长的牢狱生活,刘成再次回到社会时确确实实感受到了变化。母亲已经61岁,哥哥也早已成家。“混的好的朋友都开上奔驰宝马了,我觉得特 别着急”,虽然对社会的迅速发展多少有些不适应,但是自己并没有在谋生方面受到太大的压力。很快,在朋友的资助下,刘成开始在当地干挤压工,并且自己购置 了五六台车床。
由于当地挤压工的行当非常吃香,刘成很快就有了自己新的收入,生活也逐渐进入正规。但随后,刘成在监狱中认识的一个“朋友”却又来找到了他,对 方称自己因为被骗了七八十万在别人手里,希望刘成能帮忙一起要账,但要了几次没有要到后。这位“朋友”又动起了歪脑筋,他希望刘成能够跟自己一起重操旧 业,去盗窃。终于,2014年11月份的一天,喝酒后的刘成跟着朋友在南部山区再次行窃被捕,涉案金额4万元,被判有期徒刑4年10个月。
“其实我当时固定资产已经到了七八百万,实在没有必要去偷人家这四万块钱”,刘成后悔的告诉记者,自己酒后冲动和交友不慎最终害了自己,“19岁到38岁,几乎都是在监狱里度过,我出去坚决不再跟他们来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