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因邻里纠纷发生争吵继而发生打斗,造成一方头部受伤。5月18日,江西省新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城东派出所民警经过10天耐心调解,另一方赔偿3000元达成和解。
据了解,陈某和陈某根为同村村民,当地政府根据发展规划,该村被规划为征地拆迁范围,地方政府为被拆迁的村民安置了过渡用房,陈某根的父母被安置住在陈某同一栋楼房内。陈某与母亲住在二楼,陈某根的父母住在一楼。
因为这栋房子在被划定拆迁前是陈某家的房子,陈某家在一楼的其中一个房间内仍然放置了许多杂物。陈某根的父母被安置住一楼房子后,便开始在一楼收拾房间,包括那个放置了陈某家杂物的房间。此举遭到了陈某家的不满,双方为此事发生多次争吵。5月8日晚上,陈某与陈某根兄弟为此事再次发生争吵并大打出手,冲突中造成陈某根头部受伤。
事发后,派出所民警联合村委干部,共同对当事人开展耐心的劝解工作,讲解大家同住一栋楼,共在一个屋檐下,相互理解,和睦相处,这才是最重要的。最终,陈某对陈某根赔偿3000元医药等费用,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博、邬国全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