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竹笋别乱采 两翁贪小便宜送办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5-21 05:42:48  评论(/)

保安警察第七总队第五大队今天说,两名70多岁老翁为了种菜要搭棚架,前往新竹县横山一处竹林盗砍桂竹及桂竹笋,遭地主发现报警,尽管损失不大,但地主坚持提告,依法送办。

警方表示,70岁张姓老翁坦承因家里种植小黄瓜和豆子,需要棚架让植物攀爬,便和71岁朋友彭姓老翁开货车前往新竹县横山山区的竹林砍竹子,两人除砍了40根桂竹,也顺手摘采51支桂竹笋,想要带回家打牙祭,不料正要离去时,被竹林地主逮个正着,报警处理。

受害地主估计损失价值约新台币千余元,尽管金额不高,但气不过竹园经常遭窃,坚持对两名老翁提告,警方因盗采事证明确,讯后将张、彭两翁依窃盗罪嫌移送新竹地检署侦办。

警方指出,今年因气候影响,桂竹笋产量减少约3成,市场供不应求,价格较往年上涨,山区农民为避免桂竹笋遭盗采,有地主还特别在竹林外围悬挂告示牌,警告路过民众“私人竹园,请勿窃取、盗采,违者送警法办,请君子自重”。

保七第五大队指出,不论在私有地或是国有林地生长的植物,均属“有主物”,依法都不得私下窃取砍伐或摘采,呼吁民众勿因一时好奇或贪念而触法,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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