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遭霸凌 建议转校?校长否认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5-22 13:08:55  评论(/)

嘉县朴子某国小4年级学童,日前在校内被同学言语霸凌,对方疑故意冲撞后又出脚攻击,导致学童大腿内侧瘀青,家长昨指出,因等不到对方道歉,决定提告,离谱的是校长竟建议孩子转校,他质疑“学校为什么不帮被霸凌学生主持公道呢?”但校长强调,“没有叫受霸凌学生转学。”

校长表示,另一学童仅承认言语霸凌,否认踢伤对方,也未道歉。事后他已到教育部网站通报“疑似霸凌”,并口头跟教育处长通报,因当天曾向辖区另一校长提及此事,该校长好意邀请家长去学校参观,并说明如果需要可转学,可能因此造成误会。

嘉义县教育处长王建龙表示,校长日前有口头报告此个案,他认为校方应有更积极的作为,事件发生后就应积极说明排解,不要让家长误解,才能让双方小朋友愉快上学,如果家长同意,有必要的话可安排转班,但不宜任意转学。教育局也会深入了解,校方处理过程是否不当,该负的责任一定究责。

“不能只叫受害者息事宁人!”受霸凌学童家长直言,小孩不是第一次在学校受伤,过去因玩游戏、打闹、撞伤那没关系,甚至学校老师体罚,他觉得为孩子好,总要孩子检讨“忍一下就过去了!” 但这次对方实在玩得太过分了,不但用粗鲁言语辱骂小孩,还出脚攻击。

他表示,对方参加球队,穿硬式球鞋,这一脚踢过去如果直接踢伤**要怎么办?到时再谈赔偿有用吗?校长或许怕霸凌消息传出破坏校誉,但“我只要求真相,校方与施暴者诚恳道歉”。

他说,隔天到校长室,校长、老师、对方学生、家长都不愿道歉,让他心寒,“做错事不用道歉,我们在办什么教育?”这也是为什么他不愿再姑息,决定验伤提告。因为如果不告诉对方是错的,“我们就是在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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