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患梅毒仍卖*,经常不采取安全措施

法律法规网 作者:小柯
来源 来源: 法律法规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5-23 09:32:59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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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了*病在未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是不可以与他人发生*关系的,不然,你就有可能将*病传染给他人,还有可能因此而被控传染*病罪。

近日神木县人民路派出所民警对辖区招待所进行连日来的治安检查时,在一楼一房间内抓获了一对卖***娼的男女。据二人交代,26的卖*女郝某以每次60元的价格为50岁的刘某提供*服 务。

神木县公安局人民路派出所民警马健说:“当时男*身体半*,在床上发现了安全套、纸巾、湿巾等物品。二人对卖***娼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民警检查二人物品时发现,卖*女郝某的包里装有一张医院检查单,根据检查结果显示,郝某患有梅毒。”

据女子郝某供述,她从去年7月份就患有*病,直到现在,一直从事卖*活动,与多名男子发生*关系,多次没有采取任何安全措施。在警方的进一步审理中得知,26岁的延安人郝某已经有一个10岁孩子,和丈夫离婚后,孩子判决给了郝某,为了养家糊口,郝某独自一人在神木卖*赚钱,这个病也是离婚后一个男朋友给她传染的,直到去年7月份她才检查得知。

郝某对自己身患*病心知肚明,但是一些顾客要求不采取安全措施时,郝某也是默许,她说,“每一个客人来不可能问你有没有病,(这种事)谁会给谁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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