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旬翁持剪刀刺死妻 二审改判无罪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5-23 15:46:43  评论(/)

1名78岁张姓老翁怀疑妻子不忠,2年前持剪刀刺死妻子,二审法官审酌张姓老翁精神鉴定结果,认定他行为时处于精神障碍致不能辨识行为违法,改判他无罪,全案可上诉。

台中高分院判决书指出,罹患右脑中风、忧郁症等病的张姓老翁,怀疑妻子对婚姻不忠而心生怨隙,于民国103年10月6日凌晨,见妻子正要外出,便持铁撬破坏房门后,与妻子发生扭打。

期间,张妻持剪刀抵抗遭老翁夺下,张姓老翁反刺向妻子上腹部,他在妻子倒地后,又朝上腹部再刺一刀。事后,张妻虽经送医急救,仍宣告不治。张姓老翁一审被依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案经台中高分院审理,法官审酌张姓老翁精神鉴定结果,认为老翁行为时处于精神障碍致不能辨识行为违法,或欠缺辨识行为能力,依刑法第19条第1项规定,其行为不罚,改判他无罪。

tags:改判   剪刀   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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