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腿领取包裹 协助诈财遭判刑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5-24 10:38:27  评论(/)

王姓女子前年6月4度受诈骗集团利诱跑腿,领取他人寄送的包裹,送到指定的大卖场置物柜,诈骗集团利用4个人头帐户,诈骗14名被害人得逞。王女否认帮助欺诈取财,但因跑腿所得远高于基本时薪,法官不采信。

基隆地方法院以王女帮助欺诈取财,共4罪,各处有期徒刑5月,伪造私文书罪处2月徒刑,均可易科罚金。

判决书指出,前年5月间,王姓女子经由网络聊天室,认识在诈骗集团绰号“千万”的男子。对方利诱她到桃园地区的巴士站或便利商店 ,领取他人寄送的包裹,送到指定的大卖场置物柜,里头预放千元作为酬劳。

失业的王女一口答应,前年6月22日、23日、26日,“千万”透过LINE与王女联系,王女依指示收取陈姓男子等4人所寄送的金融帐户提款卡包裹,以伪造姓名签收。

诈骗集团取得人头帐户后,即打电话向被害人诈骗,自称是网络拍卖店家,以被害人在网络购物付款设定错误为由,需至提款机操作更改设定,使被害人陷于错误,分别汇款7000多元至8万多元不等进入这些人头帐户,再提领一空,共有14人受骗。

判决书说,我国前年劳工基本最低时薪115元,王女受托收送件仅约1小时,竟可获得1000元酬劳,相当一般工作8小时收入,有违常情;若包裹为合法取得之物,对方何需委由未曾谋面的王女代为收送?王女帮助欺诈取财罪犯行,堪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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