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弧炉碴管理问题 经部提再利用管理修法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5-25 13:03:11  评论(/)

由于国内有业者使用“电弧炉碴”制成混凝土,并作为建筑结构材料,但因为品质不稳定,引发社会关注“电弧炉碴”再利用的管理问题。经济部工业局今天(25日)表示,他们已经提出强化再利用管理办法以及流向追踪等机制;环保署也说,会持续要求炼钢业者与再利用公司要善尽责任。

日前有立委指出,国内某钢铁业者将废弃的“电弧炉碴”卖给环保公司回收处理,但回收业者却将废弃且品质不稳定的“电弧炉碴”制成混凝土,并贩售给营造公司,引发“电弧炉碴”再利用的管理问题。

为此,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25日进行相关讨论。经济部工业局副局长萧振荣报告时指出,为了加强“电弧炉碴”的再利用管理,他们已经提出“再利用用途”、“炉碴检测”等修法条文,希望透过各阶段的管理规范及流向追踪,完备法令。萧振荣说:‘(原音)预告草案里面已经删除氧化碴及还原碴的“水泥制品原料”、“非结构*混凝土粒料原料”、“非结构*混凝土原料”用途,氧化碴得产制“控制*低强度回填材料”,还原碴不得产制“控制*低强度回填材料”,这因为它膨胀*比较强。’

环保署副署长张子敬报告时则表示,环保署会持续要求炼钢业者与再利用业者要善尽责任,同时,也会督导地方环保主管机关依法查察;不过,他也说,经济部提出的修法,涉及地方环保人力运用,他建议,这还须再沟通。张子敬说:‘(原音)对再生产品品质跟流向追踪管理,原来分工是属于目的事业主管机关,这次修订中,似乎有增加地方环保主管机关的负荷,这部份我们会建议经济部是否要跟地方环保局加强沟通。’

担任召委的民进党立委林淑芬表示,虽然工业局提出的修法方向正确,但稽查工作却和环保署有分工的模糊地带,更何况缺乏人力的地方政府,因此她对执行面感到忧心。

tags:经部   管理   电弧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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