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法院不断加大案件执结力度,提高执行兑现率,采取六项措施力争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今年1-5月,新收案件295件,旧存87件,新收案标的额4242.17万元,执结166件,执结标的额997.26万元,结案率为43.45%,执行兑现率为23.51%。
一是抓队伍建设,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基本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组织执行干警认真学习上级法院相关规定和会议精神,正确区分执行不能和执行难的界限,树立解决“执行难”的信心。充实执行力量,现有在编干警10名,聘用驾驶员和书记员各1名,共12人。今年任命副局长1名, 科长2名,充实了执行局中层干部力量。
二是抓制度建设,创新执行方式。严格落实财产申报制度,基本实现执行通知和财产报告令同时发出,强化对拒不报告或虚假报告财产的严厉打击,对拒不报告财产的被执行人处拘留6人,罚款4人,罚款金额40余万元;完善财产保全制度,加大财产控制力度,从源头上防范规避执行;建立执行转破产案件衔接机制,将被执行人中的“僵尸企业”转入破产程序;完善执行公开机制,有效防范消极执行和选择*执行;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将500多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严格落实反干预干扰执行机制,贯彻执行中央及上级法院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及法院内部插手过问案件的规定,对插手过问案件的实行全程留痕;探索终结本次执行案件的有效退出机制,增强群众对执行不能的认同感。
四是抓专项行动,提高执行效率。组织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一批拒不执行和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以点带面,提升执行效率。组织开展执行局全体干警和司法警察参加的搜查措施2次,有力震慑了被执行人,并自行履行了全部给付义务。
五是抓硬件投入,加强物质装备。以执行信息化建设为支撑,解决查人控物难的问题。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和装备,运用执行指挥中心平台进行查控财产、集约办理委托事务和启用公安监控功能查找被执行人。加大硬件设施的投入及使用人员技能培训,加强执行工作管理和风险防控。
六是抓案款清理,确保执行兑现。按照市高法院的部署,全面开展了执行暂存款的清理,由执行局和行装科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共同梳理规范案款在收取、管理、发放等环节的操作流程,定期对案款发放和录入工作进行检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