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次超市偷盗 男子终落法网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重庆法院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5-11-30 15:00:00  评论(/)

超市作为一种开架销售的现代商业业态,在方便人们日常生活的同时,也成为了大小窃贼重点“光顾”的场所。近日,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了一起超市盗窃案,被告人程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无业男子程某曾于2009年9月17日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10年2月25日刑满释放。2014年11月11日,再次因盗窃罪入狱,后于2015年5月3日刑满释放。程某出狱后仍贼心不改,将目标盯上了超市。

2015年5月10日,程某在渝中区某大型超市内,趁营业员不备之机,盗得超市5支双汇牌爆炒肠,共价值11.95元,后逃离超市。2015年5月12日,程某又在该超市盗得3袋宝迪牌火锅脆皮肠,价值18.45元,后逃离现场。2015年6月19日,程某仍来到该超市进行作案,盗得价值155.33元的牛腿肉2.158公斤,后逃离现场。2015年6月22日,程某再次在超市实施盗窃,窃得共价值115.08元的雨润牌京酱香肘4袋、宝迪牌烧烤培根5袋,逃离超市后被捉获。

被告人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程某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其归案后,主动向司法机关交代尚未被掌握的犯罪行为,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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