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化解辖区离婚纠纷、分家析产纠纷、法定继承纠纷等家事案件引发的矛盾,促进辖区和谐,密云法院频频出招,与密云区妇联权益部、司法所、村委会等进行诉调对接,有效保障家事纠纷的合理化解。
原告李某一与被告李某二系亲兄妹。李某一之弟,也即李某二之兄李某三生前在密云区新城子镇东沟村有三间房屋,李某三身体严重残疾、终生未婚。现李某一持有2007年的协议书一份,称该房屋由自己从李某三处购买,并承担其一切生老病死、丧葬事宜;李某二持有2013年遗赠抚养协议一份,称该房屋在李某三死后由其妹李某二继承,李某二负担其衣食住行及医疗费用。现李某三已去世,李某一与李某二因该房屋所有权争议诉至法庭。因东沟村位于密云偏远山区,且交通极其不便,王刚庭长本着“诉讼服务贴心、审理过程公心”的宗旨,减轻当事人诉累,提供司法上门服务,以东沟村村委会为巡回审判点,就地开庭,村委会及当地司法所负责人均列席旁听。庭审结束后,王刚庭长会同村委会及当地司法所负责人,结合案情及争议焦点为原、被告双方辨法析理、权衡利弊,充分体现了“释法答疑暖心、廉洁司法清心”,最终原告撤诉,本案中双方纠纷得到妥善处理。
因为地处偏远山区,太师屯法庭的案件多要巡回审判,下乡开庭,联合当地村委会、司法所参与调解,不仅能够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更能在老百姓熟悉的地方开庭,促进矛盾妥善化解。
此外,为了规范家事调解对接共建机制,密云法院与密云区妇联权益部建立调诉对接工作机制,并就调诉对接工作的开展达成五项协议。一是建立“婚姻家庭家事调解室”。加大对婚姻家庭案件调解力度充分发挥“大调解”平台作用,加强妇联维权职能与法院审判职能的有机结合,在密云法院巨各庄法庭设立“婚姻家庭家事调解室”,密云区妇联派专员进驻调解室,联合开展辖区涉家事纠纷在诉前、诉中的调解工作,在保证妇女权益保护的前提下,促进纠纷案结事了。二是深化妇女维权合议庭建设。畅通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绿*通道;加强对涉及妇女维权等涉家暴案件的审理及研究;普及法律知识,积极推动妇女权益保障突出问题的解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三是发挥女法官巾帼维权队伍作用。通过女法官专业优势,与巾帼志愿者协调联动,把维权服务送到基层妇女身边。集中力量推动反家庭暴力、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消除就业*别歧视、维护农村妇女土地及相关权益等工作。对有关妇女儿童权益的舆情热点事件及时发生、有效应对。工作中加入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讲解和解读,使群众牢牢树立*别平等意识。四是完善工作会议制度。通过举办研讨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及时交流妇女维权合议庭、调诉对接工作建设中问题。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形成调研,推进妇女维权合议庭工作、调诉对接工作深入发展。每季度召开一次共建例会。五是加强法制宣传合作工作。通过开展“以案讲法”、“送法下乡”等活动,联动开展辖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辖区群众司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