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湖女童案震惊社会,士林地院今天下午召开羁押庭时,王姓凶嫌庭讯时首度承认,在大润发买完刀子后,曾试图寻找西湖国小的6年级女童下手,欲翻墙时遭人发现,才打消念头。
士林地检署23日侦结内湖女童案,检方指出,根据荣总精神鉴定报告,王嫌犯案当下,并无精神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导致无法辨识自己行为能力,因此依杀人罪嫌,建请法官求处极刑,也就是死刑。
士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召开羁押庭,王嫌在庭讯时首度承认,在杀害4岁女童“小灯泡”前,曾企图寻找一旁西湖国小6年级的女学生下手,欲翻墙入校时被发现才作罢。
王姓凶嫌也说,之所以会犯下这起案件,是因为他在寻找“一名四川女孩”,翻墙失败后,便徘徊在学校附近,看见女童小灯泡与她的母亲经过时,认定这就是他寻找已久的四川女孩,因此持刀上前杀害。
他向审判长供称,杀了小女孩的目的是为了“传宗接代”,等他出狱后,就会有另一名四川女孩来与他结婚、孕育后代。
审判长在1小时庭讯中,询问王嫌将近40个问题。其中王嫌还辩驳,他只有砍女童一刀,而非检方起诉书指称的23刀;他也强调犯案用的刀只是菜刀,也非警方所述的“剁骨刀”。
另外,王嫌除了在审判长裁定续押时,一度呛声,“我又没有共犯,为何要羁押”外,面对审判长询问是否坦承犯行、是否杀害女童时,王嫌则语带轻挑回应,“承认啊”、“就把她的头砍下来,因为古代作战时都是砍人头”,甚至还配合肢体动作,相当嚣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