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日前宣布,撤回对太阳花学运“攻占行政院”案件中126人的告诉,但台北地院25日仍依预定庭期,审理魏扬被控煽惑他人犯罪部分,但魏扬的律师主张,行政院已经撤告侵入建筑物、毁损罪的告诉,因此魏扬是否有有无煽惑他人都不构成犯罪,请求法官判公诉不受理,但检方认为律师有所误解,请法官继续审理。
魏扬被控诉煽惑他人犯罪部分,台北地院25日开庭审理,并传唤魏扬的罗姓清大同学到庭作证,魏扬出庭前表示,太阳花学运的行动正当,会继续无罪答辩,至于是否决定撤告是法官的权利。
魏扬的律师主张,行政院已撤告侵入建筑物、毁损罪的告诉,所以无论魏扬是否有煽惑他人侵入建筑物,都不构成煽惑他人犯罪部分,因此请求法官判决公诉不受理。
但是公诉检察官认为律师有误解,反驳追诉要件和构成要件是两回事,认为魏扬是否有触法,是要看有无煽惑他人犯罪的行为,而不是看追诉要件是否欠缺。法官谕知择期再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