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都是让古代女囚生不如死的酷刑! [推荐]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新知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5-26 08:29:57  评论(/)

当女*坐上去时,狱卒拉动木马尾部一个机关,“铁莲花”便会一开一合地在她**内不停旋转,让她顿时痛疼难忍,大有生不如死之感。那么,“铁莲花”究竟是什么样一种残酷刑具,为何会让古代女人望而生畏、听之胆寒、坐之魂飞魄散?古时候有一种针对女*酷刑叫做“骑木驴”,也叫做“骑木马”,而致命铁梨花就隐藏在“木驴”背部,对于那些所谓“不守妇道”女人,通常让她们骑在“木驴”上,官吏审问时如果不老实交代罪行,官吏就会命衙役们转动木驴上旋转铁梨花,对女***进行折磨,这时候他们往往痛疼难忍,叫声凄厉,发出哀求,甚至昏厥过去。原来,“铁莲花”是一种由锋利铁片组成花朵状刑具,形似莲花,所以取名“铁莲花”。不难想像,当它展开并转动时,能把一层**血肉绞下来……因此,只要狱卒拉动木马尾部机关,“铁莲花”便会一开一合**其**,并不停地旋转,当即令女*痛不欲生,大声哭喊。堪称中国古代最残酷经典刑具之一。

据有关史料记载,第一次女*罪犯被判“骑木驴”,应该在北宋时期。古典名著《水浒传》中就有关于北宋时期女人“骑木驴”描写。那是在武松怒杀潘金莲和西门庆之后,惯拉皮条和教唆杀人王婆被判处“剐刑”:大牢里取出王婆,当厅听命。读了朝廷明降,写了犯由牌,画了伏状,便把这婆子推上木驴,四道长钉,三条绑索,东平府尹判了一个"剐"字,拥出长街。两声破鼓响,一棒碎锣鸣,犯由前引,混棍后催,两把尖刀举,一朵纸花摇,带去东平府市心里,吃了一剐。”

其实,在北宋时期,所谓“木驴”通常是一面圆长型木板,下面安装有四条支撑驴腿或滚轮,如同一张普通条凳。所不同之处,首先是其表面并不平坦,而呈现一定弧度,类似驴背形状;另外于长木板正中间,安装一根约二寸粗、一尺余长圆木橛子向上直竖,象征驴球,因而一般称呼此类残酷刑具为“木驴”。

当被判死罪女犯三审定谳之后,她全身衣裤将被完全剥光,验明正身,然后衙役们将女人捆绑妥当,便可将她双腿分开,**对准那根驴背上粗木橛直插进去。接着,用铁钉把女犯两条大腿钉在木驴上,防止其因负痛而挣扎。然后由四名大汉抬着“木驴”上女犯人游街示众。

有关资料表明,在女犯人“骑木驴”游街过程中,河北、山东等地会使用带刺荆条,也就是《水浒传》中所说“混棍”,一边抽打女犯后背,一边强迫其高喊:"*妇某氏,于某月某日犯*,于此木驴游街示众,警示众人,莫如妾身之下场!",其余大部分地区则会在游街时以水火棍狠打女犯乳房和臀部,以增加其羞辱感和疼苦。

清朝时期,官场刑狱又发明了比较复杂“木驴”刑具,与原先“木驴”不同是,这类木驴上面木橛子下面连接了偏心轮一类活动机关,可在木驴移动时由车轮带动木橛子在女犯人**里一下一下地抽插。更重一点木驴在插**木橛子后面,还会加上一根套入女犯肛门木橛,以在游街时对年轻女人身体造成更强烈刺激,痛苦和凌辱。

判处木驴游街女犯在处决前会被剥光全身衣服,在游街当日于处决刑场或其它公众场合强迫展示其乳房,**和肛门。有些女犯进行游街前会遭到衙役公开轮*或残酷妇刑凌辱,以达到恫吓民众和削弱女犯人体力避免反抗效果。但依照惯例禁止在她们*体上留下可辨认伤痕。而对于那些还是处女或年轻少妇人犯,在游街前要接受衙役强*“破身”是不成文规定,这是为了避免她们相对娇嫩**在木驴游街时大量出血,而撑不到刑场即受刑不过身亡,因此必须在游街前先把她们处女膜弄破,并充分开发其**。这类破身一事,通常由资深刑律人员于游街前一日进行,不过也有在当日上午于游街前公开破身。

据有关史料记载,女犯人“骑木驴”游街示众时,上身通常除反剪双手外不做固定,给予其一定回旋空间以避免过度挣扎造成**伤害。但由于强烈耻辱感和痛苦,游街时会将女人双脚脚踝以脚镣或麻绳固定在木驴车底板两侧铁环上。女犯人背后会被插上书明人犯姓名籍贯和罪行朱批标牌,表示验明正身等待处决,然后“木驴”才可正式开动。

女犯人游街示众时,“木驴”上两根木橛会一上一下交替**女犯人**和肛门,引发一种极为残酷、类似轮*痛苦感觉,让其感到一种身体将被捅穿极度强烈恐惧与刺激,由于女犯双腿被分开固定在驴背两边,使她们完全无法藉由夹紧大腿缓解每一次抽插威力,只是造成体力无谓消耗,并让位于身体重心前后两个孔穴受到比一般*行为强劲许多刺激,许多身形较为娇小女犯人,甚至因为木驴捅刺力道过于难以承受,而在游街半途大便失禁。

同时,由于女犯人双腿被分开固定,其被木橛子抽插**和肛门,在游街时将会往前方暴露出来,围观百姓可以清楚地看见刑具在女人身体中进出过程。而由于木橛在**抽动比进行一般*行为时猛烈,乳房比较大女犯游街时,其双乳也会随着身体上下摆动被插得一挺一挺地剧烈跳动,而押解护卫人员也会在游街时玩弄女人乳房和*给百姓观看,直接加深了游街示众时对女犯人人格空前凌辱和*情气氛。

为了避免女犯人被木驴整死,有地方官场刑狱对“木驴”在安全*上还做了更完善改良。他们在“木驴”上木橛子正中间开有一个孔,可以用活动唧筒将温热香油注入女犯人**内起润滑作用。但于此同时,每一次木橛抽动和香油喷射,都会对女犯**和肛门造成更为强烈刺激。

在当时,女犯人“骑木驴”游街示众时间长度通常不会超过三个时辰,一般自辰时初示众到午时为止。而由于女犯必须用力绷紧双腿以抵抗**和肛门处压力,所以行刑前将她们从“木驴”上解下来时,没有一个能够自己站起来。此时,受刑女犯人被坚硬木橛子捣烂了子宫和内脏,大都是气息奄奄,昏死过去。这些女犯人在游街示众之后,一般还会在刑场上继续示众其赤*身体,直到正式执行死刑。

清朝晚期,清朝统治者在镇压太平天国起义时候,对于被俘虏太平军得女兵也采取这种惨无人道、灭绝人*“骑木驴”酷刑。1860年6月13日《华北先驱报》上就发表一封目睹清兵凌迟太平军俘虏信件。这封信件主要内容是:

在太仓被占领次日,上午11时光景,有一大批太平军俘虏被押送到卫康新附近清军营地。这批太平军俘虏中,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从刚出世婴孩,到八十岁蹒跚而行老翁,从怀孕妇人,到十至十八岁姑娘,无所不有。清军把这些妇女和姑娘,交给一批流氓强*,然后拖回来让她们“骑木驴”。有些少女,刽子手将她们翻转来面朝天,撕去衣服,然后用刀直剖到胸口。这些刽子手做剖腹工作,能不伤五脏,并且伸手进胸膛,把一棵冒热气心掏出来。还有很多ym婴儿,也从母亲怀里夺去剖腹。这些太平军俘虏,最后有被剖腹杀害,有遭凌迟处死。

由此不难看出,“骑木驴”也罢,“铁莲花”也好,无疑都是古代历史上最惨无人道、灭绝人*残酷刑罚,是人*恶念最典型最集中体现,在古代男权主义统治下社会,女人命运和结局大都是十分悲惨,尤其是被男人们认为犯了什么错误女人,不仅要遭到封建统治者肆意摧残。而且成为男人们集体发泄对象。

古代针对女囚十大酷刑排行榜:

NO1.古代惩罚女囚十大酷刑之一——骑木驴

骑木驴是古代专门惩治那些勾结*夫谋害亲夫女人所用酷刑。据《二十四史演义》说,明末骑木驴是这样:先在一根木头上竖起一根木柱,把受刑女子吊起来,放在木柱顶端,使木柱戳入**内,然后放开,让该女身体下坠,直至木柱“自口鼻穿出,常数日方气绝”。

据历史记载,木驴有许多种样式,大致可因当地制造工艺水平高低,分为繁简两种。简单,不过是一段圆木头,下面安四条腿,像一张条凳,所不同,第一是“凳面” 不是平,而是呈圆弧形;第二“凳面”正中间,有一根二寸来粗、一尺多长圆木棍儿,向上竖着,象征驴器官,这就是这种刑具被称为“木驴”原因。

女犯被判剐以后,就把她全身衣裤剥光,把她强按在木驴上,关键是一定要把木棍插进女犯下身。女犯负痛,当然要挣扎,所以还要用四枚大铁钉把女犯两条大腿钉在木驴上,然后由四名大汉抬着木驴游街。游街队伍前面,敲着破鼓、破锣,之所以一定要用破鼓、破锣,绝不是没有好锣好鼓,而是一定要和县太爷出行“鸣锣开道”有所区别。

在游街过程中,还要用带刺荆条。也就是《水浒传》中所写“混棍”抽打女犯后背,要她高喊:“我是谋杀亲夫*妇,大家来看我下场!”这是中国传统酷刑中,专门用来对付“红杏出墙”又加“谋杀亲夫”妇女。充分体现了男权社会、夫权社会对“不守妇道”女*残酷摧残。

在古代社会,女人千万不能沦为女囚,而一旦沦为女囚,轻则在堂上被*体笞杖,即杖臀,或叫打*;重则被脱掉裤子游街示众,名曰卖肉。而在大牢里被牢头玩弄、**则更是家常便饭。

笞杖是中国古代使用得最广泛刑罚。一些朝代规定笞杖之刑是杖臀,即打*。若是妇女犯罪需用笞杖,也是杖臀。宋、元两代都有去衣受杖规定。

到执行刑奖那天,原告一方事先选约集亲友,一齐去到公堂,名曰“看打”。他们又花钱买通行刑衙役,在行刑时对受刑女子百般凌辱。衙役做这行是很在行,他们脚段有“掘芋艿”、挖荸荠”、“剖葫芦”、“剥菱角”等名纲。有时县官还未降堂,衙役先把被告女子裤子脱掉示寡,随即拉到门后大街上,名曰“卖肉”。遇到这样情况,有妇女受不了这样侮辱,回去后便自尽而亡。还有一种常规:被告妇女必须光着脚过堂。未过堂之后,先在衙后摘着刑具暂押。这时仇家就乘机闹事,怂恿无赖子弟把这妇女鞋子脱掉,裤子褪下,有人顺脚把鞋子拾去,满街人随意传看。如果这天县官不出堂,第二天照样寻闹一番。在过堂之后,还要监押在衙门后示寡一天,无赖子弟又去终夜围瞅,抚摸挑逗,嘻笑取逗。

妇女侮辱难耐,有当场碰死。明朝嘉靖年间浙江总督胡宗宪因罪被逮捕后押送进京,他妻子和女儿在杭州均被拘捕,就受到这样侮辱。浑代女子*体受杖做法有增无减。晚浑文人俞樾记述过这么一件事:某县令年方少壮,为人轻沉佻达,最喜欢谈论桃*新闻。他审理案件,发现有涉及到闺阃方面内容,就故意牵扯,定为*情,然后将妇女*体行杖。他常对人说:“刑律上明文规定,妇女犯罪应决杖者,‘*者去衣,余罪单衣决定,妇女犯罪应决奖’。行杖时是打臀部,所谓单衣就是单裤,去衣当然就是去裤了。”别人辩不过他,他一直坚持这样做。后去他因贪污罪被处死,家产被籍没,妻子流落为娼,有人说这是他*杖妇女报应。

清代*杖女子还有更狠毒例子。乾隆时期,平阳县令朱乐在任职期间特制厚枷大棍,常对犯人施用严刑,对*情案件更不放松。有一次审问一名**女,命令衙役把她**衣服以杖责,又让衙役用杖头捅入**女下部。朱乐得意地说:看你还怎么接客。

古代对女犯施用一种酷刑。拶是夹犯人手指头刑罚,故又称拶指,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对女犯惯用此逼供。

拶刑是古代对女犯施用一种酷刑。“拶”是夹犯人手指刑罚, 故又称拶指(用拶子套入手指,再用力紧收,是旧时一种酷刑),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对女犯惯用此逼供。

古代对女犯施用一种酷刑。“拶”是夹犯人手指刑罚, 故又称拶指(用拶子套入手指,再用力紧收,是旧时一种酷刑),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对女犯惯用此逼供。

古语有云“十指痛归心”,而且正是因为古代女子手很巧,如果把女子手弄伤了或弄残了,会对女子伤害很大。

拶指旧时夹手指刑具。 明沈榜《宛署杂记·经费上》:“拶指六把,连绳价七分。”《初刻拍案惊奇》卷十九:“把申春严刑拷打, 蔺氏亦加拶指,都抵赖不得,一一招了。”《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论革命之趋势一》:“ 清律重刑讯,所用刑具有笞杖、枷锁、手杻、脚镣、夹棍、拶指、压膝、问板等,已极人世之残忍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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