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梁振英今日在行政长官办公室举行的仪式上,签署《2016年香港教育学院(修订)条例草案》,并在明日刊宪,教育学院将更名为香港教育大学,成为香港第十所大学及第八所公款资助大学。
梁振英在日志表示,祝贺并感谢一众校董、师生、旧生们为教院付出的努力,相信他们会继续为香港的教育事业作出更大贡献。梁振英并将签署条例草案用的笔送给香港教育大学留念。
行政长官梁振英今日在行政长官办公室举行的仪式上,签署《2016年香港教育学院(修订)条例草案》,并在明日刊宪,教育学院将更名为香港教育大学,成为香港第十所大学及第八所公款资助大学。
梁振英在日志表示,祝贺并感谢一众校董、师生、旧生们为教院付出的努力,相信他们会继续为香港的教育事业作出更大贡献。梁振英并将签署条例草案用的笔送给香港教育大学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