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二审辩论实施饮品玻璃樽收费的条例草案,建议饮品玻璃樽只要在香港分发或耗用,有关制造商和进口商就要缴付循环再造费,并引入发牌制度,规管处置废玻璃容器的程序。经民联卢伟国表示支持,指香港每日约有二百公吨废玻璃容器弃置在堆填区,当中约五成七是饮品容器,认为落实征费的必要*无可置疑,他希望政府订立合理的豁免门槛,设立过渡期,增加业界积极参与的诱因;民建联陈克勤表示,香港玻璃回收率不足一成,原因在于回收网络不完善,宣传教育不足,法例也无规定餐厅酒吧要交回玻璃樽,期望政府改善。
工党何秀兰也表示支持,但认为有关饮品的定义容易产生混淆,例如蜜糖玻璃樽将要征费,但烧烤蜜糖玻璃樽就不用,认为法案应将所有玻璃器皿纳入征费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