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洋3度告堂兄王文渊违反证交法 均罪证不足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5-27 19:00:07  评论(/)

已故台塑创办人王永庆长子王文洋指控堂兄王文渊经营的台湾化学纤维公司年报不实,隐匿秦氏、万顺国际法人资料,告发王文渊违反证交法;台北地检署认定罪证不足,今天将王文渊处分不起诉。

王文渊因同案2度获不起诉处分,但王文洋都声请再议,均由高检署发回地检署重查。王文渊今天获不起诉处分,是第3度获不起诉处分。本案还可再议。

王文洋指控,父亲及叔叔王永在创办台塑时,将海外财产在赖比瑞亚成立秦氏、万顺国际投资公司处理,并由家族成员担任信托公司管理人,王文渊身为台化董事长,应就台化签核的年报内容实质审查,却隐匿秦氏、万顺国际及该2公司信托管理人相互为关系人的事。

王文渊则辩称,他不了解秦氏、万顺的业务,年报是专业经理人制作,他不会逐一核对,否认违反证交法罪嫌。

tags:堂兄   罪证   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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