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全台电梯意外频传,为维护民众生命财产安全,台中市政府都发局陆续清查全市建筑物升降及机械停车设备现况,如未领有使用许可证、使用许可逾期,或经抽验安全检验不合格而逾期未改善者,除通知建筑物管理人停止使用后,现场将张贴“勒令停止使用”标示,避免人员误搭或使用而产生意外。
都发局表示,依建筑法第77-4条规定,手扶梯、电梯等建筑物升降设备及机械停车设施,均须经竣工检查合格,始可取得使用许可证,否则不得使用;另外,设备管理人应定期委托专业厂商保养维护,并向检查机构申请安全检查,如未于限期内申请,将勒令停止使用,而市府也将抽验安检结果,发现不合格者,即废止其使用许可证。
此外,对于不合格的升降设备,市府将于现场张贴“勒令停止使用”标示,以便于民众识别,避免一时不察而搭乘。
都发局呼吁民众,务必定期委托专业厂商保养维护建筑物升降及机械停车设备,并于使用许可证有效期限到期前办理安全检查,换领使用许可证,确保人员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