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蛏等4种贝类禁止与贩售 违法重罚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5-27 21:08:41  评论(/)

澎湖县政府为保育及维护珊瑚礁浅坪生态环境,公告黑蛏等4种贝类禁止采捕,民众要确实遵守,餐厅业者不要向民众购买贩售,以免触法。

县府公告的4种贝类包括黑蛏(俗称滩)、山羊海菊蛤(俗称粉蚵或灯火蚵)、大白狐蛤(俗称撬仔)及歪斜胡魁蛤(俗称扫帚仔)等4种贝类禁止采捕、处理、贩卖或持有。

澎湖继日前传出砗渠贝被盗采后,生态保育引起关注,澎湖县农渔局呼吁珊瑚礁贝类并未开放采捕,请民众确实遵守相关规定,勿从事采捕,另请餐厅业者不要向民众购买贩售,以免触法。

澎湖环保案件联合查察小组将采不定期执行查缉违法采捕、处理、贩卖或持有珊瑚礁贝类之行为,且查缉小组成员皆会乔装下海进行查缉工作,请渔友勿存侥幸违法采捕,凡违法被查获者,依渔业法规定,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15万元以下罚金,请民众共同遵守,同时鼓励民众检举非法采捕、贩卖珊瑚礁保育贝类经查获属实者,可获新台币1万元之奖金。

tags:贝类   重罚   违法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