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老师钓鱼触电 三方均称没有责任 [推荐]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新知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5-28 09:38:04  评论(/)

到鱼塘内钓鱼,收竿时鱼竿碰到上方高压线,钓鱼者被电击伤,造成多个脚趾手指截除。为此,伤者将供电公司、用电单位以及鱼塘承包人告上了法院,要求三方进行赔偿。昨日,记者从合肥市中院获悉,法院终审判决,钓鱼者自己承担90%责任,另外10%责任由用电单位承担。

[诉讼] 被电伤后状告三方

李强(化名)是一名大学老师,他诉称,2014年9月6日上午,他与朋友一起到位于合肥市包河区淝河镇绿*港湾后面一鱼塘钓鱼。收竿时鱼竿不慎碰到塘边两根电线杆之间高压线,李强瞬间被电击伤,后被送往医院治疗。李强身上多处被击伤,进行截肢手术,同年11月1日出院。出院后进行康复治疗。据了解,电击导致李强左手4、5指截除,左足2至5趾截除,右足1至5趾截除等严重伤势。李强认为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合肥供电公司为高压线产权所有者,架设高压线过低,不符合国家安全设计;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系实际使用者,平时没有尽到维护义务;沈军(化名)系鱼塘承包者,没有设置相关警示标志,也未进行劝阻。李强诉至包河区法院,请求判令上述3方连带赔偿他各项损失559305元。

[辩护] 三方均称没有责任

合肥供电公司称,涉案高压线产权人不是供电公司,高压线设置高度符合国家安全设置规范要求。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称,他们公司不存在过错,涉案地点符合设计规范,李强在此地垂钓,自身承担全部责任。而鱼塘承包人沈军认为,他不是线路所有人,也不是使用人且无赔偿能力。另外,他承包鱼塘不对外开放和让人垂钓,李强钓鱼受伤当天,他不在家也没收取任何费用。

[判决] 伤者承担九成责任

法院经过核实,涉案高压线实际使用人是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法院认为,李强知道在高压线下垂钓存在安全风险而仍然为之,主观上存在重大过失。法院酌定李强对其触电损害发生承担90%责任。合肥供电公司既不是涉案高压线所有人,也不是实际使用人,且涉案高压线架设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故不承担赔偿责任。包河区法院判决,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赔偿李强各项经济损失66083.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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