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爱喝咖啡,四大连锁超商为促销,都会提供消费者寄杯服务,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处今天(30日)表示已和四大超商开会达成共识,未来寄杯服务不得限制消费者领取期限。
消保处指出,企业经营者以第二杯享折扣的方式促销咖啡,并提供寄杯服务,具有增加来客率与降低进货成本等营业利基,因此,业者若限制消费者寄杯的领取期限,已违反平等互惠原则。
消保处说,四大超商都已明确表示不会限制消费者咖啡寄杯的领取期限。至于日前有媒体报道全家便利商店要求消费者必须在寄杯1周内兑换完毕,业者表示这是善意提醒消费者尽早使用,但为避免争议,往后将不会加盖期限章。
消保处表示,国内其他咖啡连锁店若有类似的咖啡促销活动,也应依相关原则办理。另外,业者若以发行礼券的方式促销咖啡,如果具特定优惠期间和优惠方式,应充分揭露消费资讯,使消费者在交易时能精准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