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姓男子去年与一名国中女生交往,双方发生3次*关系,后来少女怀孕,经家人追问得知上情提告,赵赔偿15万元和解,不过少女肚里胚胎的DNA却与他不符,高雄地方法院依与未成年*交罪判处赵应执行有期徒刑7月,缓刑2年,须接受4场法治教育,可上诉。但究竟是谁让少女怀孕,由检察官另案侦办。
判决指出,赵姓男子去年3月间因参加庙会活动,结识一名15岁的国中3年级女生,双方交往后,在2周内陆续发生3次*关系,少女去年5月经家人发现怀孕,追问后得知上情,少女家长随即报警提告。
赵承认与少女发生*关系,并以15万元与对方和解,少女经家人安排人工流产后,胚胎的DNA,却与赵不符,但因他确曾与少女发生*关系,所以高雄地院法官依与未成年*交罪判刑,考量他没有犯罪前科,宣告缓刑2年,缓刑期间保护管束,且须接受4场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