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高分院审理顶新劣油案,今天(31日)下午再开准备程序庭。检方指出,彰化地院一审判决忽视台、越已将饲料及食品分流管理,等于是将“人、畜等同看待”。对此顶新则发言反呛,表示自越南进口的原料油脂皆符合国家法规,也取得卫福部边境检查合格证明,请检察官不要再对媒体传播不实内容。
台中高分检指出,越南已于2011年7月1日开始实施《食品安全法》,所有食品从生产、加工、运输到销售,都有相关法令管理监控。大幸福公司明显不符合越南《食品安全法》,也未取得“食品安全条件合格生产厂商证书”,却罔顾台湾消费大众健康,拿饲料用油混充食用油进口台湾,这种“人、畜等同看待”的心态,实在太过份。
不过对此顶新则发言反呛,请检察官要尊重法院审理程序,在法庭论战即可,不用把媒体当舞台,用耸动不实的言论,影响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