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主席曾钰成昨日撰文指,现任行政长官带职竞逐连任,会对其他候选人不公。曾钰成回应指,现在的行政长官选举条例,的确可容许带职参选,只是司局长要参选才要辞职。他说,香港的选举文化,例如立法会、区议会都要暂停运作,让议Y不能以议Y身份去宣传拉票,避免造成不公,但他明白到行政长官可能将公共资源,例如私人助理、办公室主任和新闻统筹专员等,用在竞选中,但他看不到有更好安排能避免不公情况,指行政长官辞任会影响政府运作,但如果行政长官或司局长,都不需要辞职而参选,也一定会影响政府运作,因此现在的安排是最合理。
梁振英在早上行政会议前表示,过往都有在任行政长官参选的事例,而基本法及其他法律都无规定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