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旧法院启用司法确认程序成功化解一起医患纠纷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云南法院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6-01 11:50:07  评论(/)

近日,个旧市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向当事人田某和姚某夫妇及个旧市某医院发出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书。通过司法确认,一场“一触即发”的医患纠纷诉讼在诉前得到圆满解决。

2016年5月10日,田某到某医院妇产科就诊,诊断为“早孕,孕酮不足”,医院开具处方“黄体酮2支,每日1次肌注,共7天”。由于某医院工作人员严重失误,将丙酸睾酮当成黄体酮对田某进行肌肉注射。因丙酸睾酮系孕妇禁用药物,可能会对田某腹中胚胎产生不良影响,田某需进行流产手术。突如其来的情况惊呆了田某夫妇,他们找到医院要求赔偿损失,否则就要诉至法院。最后经个旧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某医院认可在此事件中存在过错;某医院一次*向田某夫妇赔偿人民币120000元;双方按协议付清款项后此事即告终结。

双方虽签订了协议却仍然各自顾虑重重:某医院担心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万一对方拿到钱后,将来又以各种理由、借口来索要赔偿怎么办?田某夫妇则担心某医院改变主意不愿赔钱了该如何是好?双方都怕对方反悔,一场官司眼看就要触发。

后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个旧法院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实施方案》,双方当事人共同到法院申请进行司法确认。诉调对接中心的法官向他们解释司法确认是一种非诉讼的纠纷解决机制,按《实施方案》规定,当事人在达成调解协议三十天内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确认决定后,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作出确认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从当事人跨进法院大门到办完全部手续,前后还不到一个小时,至此,一起医患纠纷通过司法确认得到了完满解决。此后,双方当事人都很快地履行了协议。通过司法确认,一方面使当事人双方的权益得到法律保障,另一方面也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更加有利于方便快捷地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对于这种非诉讼调解方式,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很满意,觉得拿着这份调解书,犹如吃了一颗“定心丸”。

医患纠纷一直是一道“难题”,因双方当事人矛盾和争议较大,即使通过诉讼途径,也因涉及司法鉴定等问题,案件审理周期较长,诉讼成本较大。为此,个旧法院积极探索医患纠纷多元化解和诉调对接机制,及时成立诉调对接中心,配备两名资深法官开展调解工作,对于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可申请法院进行司法确认,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整个调解过程和申请法院司法确认无需任何费用。诉调对接机制的构建,大大方便了纠纷当事人,提高了纠纷化解效率,为医患纠纷和谐化解提供了一条新路径。

(作者单位:个旧市人民法院)

编辑: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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