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岁何姓男子与一对就读国小的堂姐妹熟识,竟趁机*侵、**2人,事后还辩称自己是被2女童串供陷害,今天被法官判处10年有期徒刑。
嘉义地方法院指出,何姓男子与被害女童是远房亲戚,经常到被害者家中找女童的父亲喝酒聊天,不仅与被害者家人互动频繁,也时常与堂姐妹一起玩游戏。
民国99年间,这对堂姐妹分别就读国小5年级、3年级,何某竟趁到就读3年级的女童家留宿时,对当时年仅10岁的女童伸出狼爪,伺机*侵、**得逞。
隔年,何某如法泡制,利用到读小学5年级女童家留宿的机会,潜入女童房间*侵得逞,事后还趁被害人到他工寮玩电动玩具时,伺机**。
2名堂姐妹隐忍了3年多,直到103年12月聊天时,发现2人都有被何某*侵**的痛苦经验;经2人商讨后,决定联手向母亲诉苦,由女童家人报警提告。
判决书指出,何某应警讯时辩称,堂姐妹中的姐姐因交了男朋友,担心被家人责备,加上女童的母亲跟自己的父、叔有仇,才让女儿串联堂妹陷害他。
案经嘉义地方法院合议庭法官调查,何某所言完全子虚乌有,且共对被害的堂姐妹*侵**6次,戕害2名被害人身心健康至巨,且损及2人对两*关系的认知。
由于何某先前曾涉及伪造文书,于民国97年遭判刑6月确定,5年内再犯为累犯,法官认为他侵犯年幼少女之后,毫无悔意,还意图卸词狡赖,依妨害*自主罪判处10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