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太挤 灯太暗…夜店袭臀不算狼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6-02 09:42:44  评论(/)

简姓男子被控在夜店对二名递酒的女子袭臀,律师辩称周末夜晚人潮众多、夜店光线昏暗,就算不经意触碰也非基于*骚扰的故意,且安管称当下抓住被告,怎可能没引起骚动?法官认辩词有理,判决无罪,可上诉。

二名女子指控,去年十月十七日周末凌晨二时许,简姓男子在台北市信义区某夜店消费,简利用她们送酒到包厢时,在她们腰臀间“从上到下、上上下下游移”;祝姓安管人员证称,简摸第二个女孩时,他抓住简的手,送给同事去处理。检察官侦查后,将简起诉。

法院审理时,二女子对简如何摸她们的说词反复不定,一会儿说上下游移,一会儿说仅触碰一下,后又改口说从上到下,一会儿又改成上上下下游移;在侦讯时证称简用双手去摸的祝姓安管,审判时改称简以手摸了女孩二、三秒。

法官调阅夜店监视影带,发现二女子与简错身瞬间没特别反应,自称“被摸”事件发生后,视线没朝简的方向看。法官认为,告诉人、证人的证词不定,难以采信,且如果安管当场有抓住简,现场人群应会出现骚动或异常,但检视店内影像却没发现这种状况,查无犯罪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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