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珍集团旗下的“首联有限公司”,涉嫌在前年销售深水埗富雅阁的单位时,违反《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被一手住宅物业销售监管局发出19张传票检控,案件在观塘裁判法院开审,首联否认全部控罪。控方表示,一共有九个证人,包括其中一个单位的买家及负责的代理人;辩方就表示,最多会传召两位证人。双方及裁判官都同意,由于此次是有关条例生效3年以来,销监局首次作出检控,而条例复杂,认同要清晰处理,因此认为用书面陈词比较恰当。
事件涉及卖方销售富雅阁时,涉嫌无价单、无楼书、无销售纪录,也无向执法机构及一手住宅销售资讯网披露销售,仅以口头形式向代理透露发售详情,累积售出十多伙,其后销监局介入调查,并提出19项检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