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院今天宣判富味乡违反证交法案,判处前董事长陈文南应执行有期徒刑5年6月,前董事陈瑞礼3年6月,前副总林秀蓉3年4月。
富味乡遭检调查获以低价棉籽油混充高档油牟暴利,公司股价还呈异常波动,检调怀疑高层涉嫌内幕交易,曾于去年12月4日搜索公司及公司负责人住家等11处,约谈陈文南等32人到案说明。
新北地检署侦结认定前董事长陈文南、前董事陈瑞礼、前副总林秀蓉等人违反证券交易法,分别依加重背信、公告不实等罪嫌提起公诉。
新北地方法院审结富味乡违反证交法案并于今天宣判,陈文南违反证交法171条第3款判有期徒刑3年6月、第1款判3年4月,合计应执行5年6月;陈瑞礼违反171条第1项第3款,判3年6月;林秀蓉违反171条第1项第1款,判3年4月,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