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不出地 他到土地庙放棺材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6-03 11:19:54  评论(/)

新竹县陈姓男子3年前花一百多万元买下竹北市华兴一街土地公庙旁的法拍地,昨他在庙后方摆放一具空棺木,附近居民一早上庙,见到棺木纷被吓到。

“他竟用这种手段恐吓大家”、“想让地方不安宁”居民气得报警,赶来的市民代表叶信辉、郭宪棠、新国里长郭传庚和警方忙劝说,陈男见引起众怒,入庙向土地公和民众道歉,承诺会演平安戏谢罪,为地方祈福,在中午前运走棺木。

居民指出,空地和土地庙原本是一块地,前地主捐出部份地供建庙,剩下的19坪地后来法拍,3年前由陈买下,发现空地在土地庙后方,前方巷道是水利地,空地上还常被放置盆栽,陈多次卖地都卖不掉,诸多因素让陈心生不满。

“土地不好卖,也不该拿土地公和居民出气!”居民议论纷纷,担心土地庙后方放棺木,会触犯大忌,地方将不安宁。

陈姓男子的行为,已涉及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警方和民意代表劝他三思,否则会告发裁罚。

陈见众怒难犯,经劝说后,陈向居民鞠躬道歉“各位乡亲对不起!”,接着入庙向土地公和居民再次道歉,承认很对不起乡亲,并允诺演平安戏谢罪,在中午前运走棺木。

tags:土地庙   棺材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