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议Y陈淑华接获民众投诉,指称台中工业区污水厂的管线维护不善,经常有漏水的问题;对此,市府环保局将对台中工业区,依法处以1万元至600万元之罚款,而工业区也将于6月30日前汰换该段破损管线。
台中市议Y陈淑华今(3)日在议会中指出,屡次接获民众陈情,台中工业区污水处理厂的管线于日前破损,但工业区仅以塑胶膜先行包覆止漏,却未汰换管线,导致污水外漏问题未获得彻底解决。
对此,市府环保局表示,经查议Y所指称的管线,是位于水尾巷的污水收集管线,污水厂人员于5月11日巡查时发现有破损渗漏的情形,立即以塑胶膜先行包覆止漏,预计将于6月30日前汰换该段破损管线。
该局也说,经查台中工业区未依法在管线渗漏后3小时内通报环保局,违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条规定,该局将依法开罚1万至600万元罚款。
环保局也说,该局将持续要求污水厂,应定期巡检维修所有路段的污水收集管线,且不得再有污水渗漏情形,各污水厂若发现污水收集管线,有渗漏造成水体污染之虞,应该采取维护及防范措施,而若发现已渗漏污染水体者,应采行相关防漏改善措施,并在渗漏事故发生后3小时内通知环保局。
环保局表示,针对各工业区之污水厂,该局皆有定期采样检测放流水质,各厂水质也皆符合放流水标准,未来会持续要求各工业区管理单位负起污水收集输送管线的检修责任,如有类似渗漏造成污染情形,将依法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