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爱是最伟大的,在母亲心中孩子是她的全部,有时候宁可自己不穿不吃,都会想尽办法不让自己的孩子被饿着。近日,一母亲为了给女儿过六一儿童节,做了一件有失道德的事,偷鸡腿给女儿过节,听起来好令人心酸,一个鸡腿都买不起,可想而知生活有多艰难。
但是,生活艰难就可以做小偷吗?母亲为给女儿过节,就去当小偷,要是被女儿知道鸡腿是妈妈偷回来的,是感激母亲还是以后要以母亲为荣?
小偷可耻,但这位母亲的行为却得到了许多人的同情。民警赶到现场后,据小偷女子交代,她姓刘,家在山东平原县农村。2009年生了一对双胞胎女儿。不幸的是,两个女儿的肾脏都有问题。因为孩子生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她老公受不了,和她离婚了。她在老家种地,没有其他经济来源。
她这次带着病情比较重的老大来到南京总医院(前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治病,白天让孩子在医院挂水,晚上再回到租住的位于黄埔路的两平方米的房子里。因为肾脏问题,孩子需要吃杂粮,而她身上只剩5块钱,所以她就到超市偷了点杂粮,又拿了一只鸡腿和一些儿童书籍。
处警民警潘顺群问她,既然偷了,为什么不偷两个鸡腿,只偷一个。刘某某的回答让潘顺群感慨万分,她说,“我就是为了孩子,不是自己吃。”刘某某还说,因为第二天就是“六一”儿童节了,就顺带着偷了两本儿童读物,作为礼物送给女儿。
因为刘某某偷的东西案值太低,根本够不上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潘顺群对她进行了法制教育后予以放行。潘顺群说,他抓过很多小偷,唯独这个小偷让他心痛落泪,他替刘付了钱,这也是他平生第一次为“小偷”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