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市周姓女子(约65岁),于105年6月4日上午接获诈骗集团来电称:其身份证件已遭人冒用向银行借汇巨额款项,涉及洗钱刑事案件,检察官已在侦办,要其配合办案。期间诈骗集团多次来电,还假冒地检署检察官来证实并诈骗周妇已遭冒用并有向银行借贷涉及刑事案件,欲冻结其之金融帐户,指示周妇于6月4日下午要将所有金融帐户存折、信用卡、提款卡及密码资料等物品拿出并在家等候,将有检察官前往接管,等候案件调查完毕,证明清白后再将该物品退还。
周妇接获指示后,惊觉有异,向警方报案请求协助并询问有关检察官办案流程时,警察听闻叙述后,告知应为诈骗技两,恍然大悟并与警方联手,假装配合诈骗集团指示,顺利将男子林○儒(87年次)及少年张○献(87年11月生)等2名车手诱出,带回侦办。
苗栗警察分局南苗派出所接获周妇来电询问得知为诈骗手法,所长谢伟伦得知有诈骗集团在辖区活动,立即告知此为诈骗手法不要相信,并请其与警方配合,随即率警察到场埋伏,于4日下午13时许,发现犯嫌林○儒及少年张○献先在被害人住家附徘徊近后进入周宅,警察立刻上前控制盘查并起出伪造公证书1张(台湾苗栗地方法院地检署公证处)、简易文件销毁机1台、拍立得相机1台、手机4支等犯罪证物,带回侦办,林男及张姓少年于警询时坦承不讳,侦讯后依欺诈、伪造文书等罪将林嫌及张姓少年分别移送苗栗地方法院地检署及少年法庭侦办。
警方调查时,发现诈骗集团车手为让受骗之民众相信其为检察官,不但穿着衬衫、西装长裤,还手提公事包,并随身携带简易文件销毁机,一旦诈骗得手后,马上将身上伪造之文件销毁来湮灭证据,规避警方查缉,幸好周姓民众机警向警方查询,逮获林男及张姓少年等二嫌,及时将该犯罪过程及手法向乡亲宣导。
苗栗警分局分局长谢志敏表示,现在诈骗手法花招百出,防不胜防,呼吁民众要建立“反诈骗”意识,若有接获类似的可疑诈骗电话应先保持冷静,除求助亲朋好友提供意见外,并立即拨打“165”、“110”或辖区警察分局、分驻所电话报案查证,以防受骗上当案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