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南方的尼济普市(Nizip)法院判处一名*侵至少8名叙利亚难民儿童的土国男子,108年徒刑。
土国多安通讯社(Dogan news agency)今天(4日)报道,这名遭判处重刑的土国男子,今年29岁,名字仅获知为艾尔达.伊(Erdal E),他是土国和叙利亚边界加济安泰普省(Gaziantep)尼济普难民营的清洁人员。
多安通讯社报道,艾尔达.伊在难民营内,以1.5到5里拉(lira)不等金额,引诱至少8名叙利亚儿童到厕所内加以*侵,法院以此判他有罪,入狱108年。
艾尔达.伊的辩护律师表示,艾尔达.伊先前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才向警方认罪,因此要求将他无罪释放。
但是尼济普市法院的法官驳回辩护律师的要求,判处艾尔达.伊108年徒刑,不过,这样的刑期还不到检察官求刑289年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