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姓女子上网抱怨儿子在幼儿园,脚几乎每天被蚊子叮成红豆冰,幼儿园提告妨害名誉,台中高分院判她无罪定谳,法官说男童在幼儿园被蚊子咬是事实,不需追究蚊子来源。
汤女的儿子3年前到台中某幼儿园就读,业者认为男童上课动作很多,影响其他小朋友,一度建议转往别家,汤女因此上网抱怨,“老师什么都没教他,这样好像宣判他死刑”、“被他们讲的好像我儿子情绪有问题”。
网络抱怨文还指“在这家幼儿园,儿子几乎每天都被蚊子叮,脚都变成红豆冰”。
幼儿园认为汤女文章损及名声、影响招生,告她妨害名誉罪,一审判无罪,检察官不服上诉,二审法院驳回确定。
法官认为民主多元社会,各种价值判断应容许,汤女说儿子在幼儿园被蚊子咬既属事实,就无诽谤行为。